山東從業考試《財經法規》第一章知識點:政府監督
山東2013從業考試《財經法規》第一章知識點:政府監督
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四節 會計監督
二、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一)概念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是指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行為、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這是一種外部監督。
1.主體: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單選)
(2)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多選)
2.對象: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會計行為,并對發現的有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的內容(★★)
1.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
(1)應當設置會計賬簿的單位是否設置賬簿;
(2)設置會計賬簿的情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各單位是否存在賬外設賬的違法行為。
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對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監督檢查。
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監督檢查。(對審計質量的再監督)
【注意】沒有對“稅”的監督
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四節 會計監督
二、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一)概念
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是指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行為、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這是一種外部監督。
1.主體: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單選)
(2)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多選)
2.對象: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會計行為,并對發現的有違法會計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的內容(★★)
1.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
(1)應當設置會計賬簿的單位是否設置賬簿;
(2)設置會計賬簿的情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各單位是否存在賬外設賬的違法行為。
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對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監督檢查。
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監督檢查。(對審計質量的再監督)
【注意】沒有對“稅”的監督
時間:2013-02-22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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