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綜合題模擬試題及答案(150)
2009年4月1日,,陳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工資每月3000元;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工資為1500元;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職工累計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帶薪休假3天;合同期限為1年。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又要求陳某繳納2000元抵押金,理由是防止公司職工在合同期內隨意跳槽。陳某因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即繳納了抵押金。
2010年3月31日,陳某的勞動合同到期,甲公司與陳某續簽了一份2年期的勞動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業績很好,并準備上市,2010年6月,陳某提出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得到公司的同意。陳某隨后提交了辭職報告,雙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勞動合同。陳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被拒絕。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小題。
1.下列關于甲公司與陳某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試用期的相關說法中,正確的有( )。
| A.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期限不合法 |
| B.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
| C.試用期內工資不合法 |
| D.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
2.下列關于甲公司與張某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班及休假的規定,說法正確的有( )。 |
| A.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不符合規定 |
| B.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
| C.每年帶薪年假3天合法 |
| D.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3天 |
3.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
| A.甲公司要求張某繳納抵押金不合法 |
| B.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 C.為了保證用人單位的利益,用人單位可以扣押勞動者除身份證外的其他證件 |
| D.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處以相應罰款 |
4.下列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
| A.張某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符合規定 |
| B.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終止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 C.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不用對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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