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A |
| 解析:企業將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轉內銷時,需在《進貨申報表》上填寫需轉內銷的購進貨物的《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號碼,用負數填寫需轉內銷的數量、金額等,向主管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
| 答案:ABC |
| 解析: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對報關出口貨物退還在國內生產環節按稅法規定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或免征應納稅額 |
| 答案:ABCDE |
| 解析:對于出口退稅的概念,我國在相關的文件中又作了具體的規定如下: (1)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是指經商務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并在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登記證的企業。 (2)給予退稅或免稅的商品必須是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貨物。 (3)上述貨物必須報關并已離境。 (4)出口貨物必須已在財會上做銷售處理。 (5)退稅申報時必須附送規定的有關憑證。 (6)退還和免征稅種只限于增值稅和消費稅。 |
| 答案:CD |
| 解析:退稅即對出口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主要適用于外貿企業和執行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的工貿企業、企業集團等。 |
| 答案:ABCDE |
| 解析: 從事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業務的企業,憑《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可以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來料加工、來件裝配的進口料件免稅。 (2)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后的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3)加工企業取得的工繳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