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例5-19】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3月從國外進口一批原材料,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100萬元,該批原材料分別按10%和17%的稅率向海關繳納了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并取得了相關完稅憑證。該批原材料當月加工成產品后全部在國內銷售,取得銷售收入200萬元(不含增值稅),同時支付運輸費8萬元(取得運費發票)。已知該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計算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名師解析】(1)進口原材料的應納增值稅稅額=(100+100×10%)×17%=18.7萬元
(2)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8.7+8×7%=19.26萬元
(3)應納增值稅稅額=200×17%-19.26=14.74萬元
【例5-20】某商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6月,該企業進口生產辦公家具用的木材一批,該批木材在國外的買價20萬元(人民幣,下同),運抵我國海關前發生的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共計10萬元。貨物報關后,商場按規定繳納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并取得了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假定該批進口貨物在國內全部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50萬元。
計算該批貨物進口環節、國內銷售環節分別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貨物進口關稅稅率12%,增值稅稅率17%)。
【名師解析】(1)關稅的完稅價格:20+10=30萬元
(2)應繳納進口關稅稅額:30×12%=3.6萬元
(3)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30+3.6=33.6萬元
(4)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稅額:33.6×17%=5.712萬元
(5)國內銷售環節的銷項稅額:50×17%=8.5萬元
(6)國內銷售環節應納增值稅稅額:8.5-5.712=2.788萬元
相關文章
| 中級職稱《經濟法》第八章案例分析題詳解 (2010-05-14 14:35:52) |
| 中級職稱:《公司法》重點問題的探討 (2010-05-07 09:40:59) |
| 中級職稱:一起學習收入的具體確認條件 (2010-05-07 09:39:57) |
| 中級職稱:實際操作中的所得稅重點學習 (2010-05-07 09:39:56) |
| 中級職稱《經濟法》備考指導:掌握主線 輕松學習 (2010-03-12 16:47:26) |
| 中級職稱考試:涉及外資的有關企業法律制度 (2010-03-08 00:00:00) |
| 中級職稱考試資產減值知識點總結 (2010-03-08 00:00:00) |
| 中級職稱考試金融資產之持有至到期投資知識點總結 (2010-03-08 00:00:00) |
| 中級職稱考試《經濟法》考前指導:四步算清增值稅 (2010-03-08 00:00:00) |
| 中級職稱經濟法總論知識點 (2010-03-04 00:00:00) |

您現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