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綜合題模擬試題及答案(78)
2011年11月1日,郭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期限2年;工資2500元;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工資為1200元。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又要求郭某繳納25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職工在合同期內隨意跳槽。郭某因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即繳納了抵押金。
2013年10月31日,郭某的勞動合同到期,甲公司與郭某續簽了一份1年期的勞動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效益比較好,2013年12月,郭某提出要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沒有同意。郭某隨后提交了辭職報告,雙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勞動合同。郭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被公司拒絕。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小題:
1、下列關于勞動合同中試用期的規定,說法正確的是( )。
| A.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
| B.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
| C.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
| D.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
| 2、下列關于甲公司要求郭某繳納抵押金的做法,正確的是( )。 |
| A.甲公司可以要求郭某繳納抵押金 |
| B.甲公司不得要求郭某繳納抵押金,但可以扣押郭某的居民身份證 |
| C.甲公司不得要求郭某繳納抵押金,也不得扣押郭某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
| D.甲公司要求郭某繳納抵押金違反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給郭某 |
| 3、下列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
| A.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
| B.郭某提出要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當訂立 |
| C.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 D.勞動者工作滿15年,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
| 4、下列情形中,甲公司應當向郭某支付經濟補償的是( )。 |
| A.郭某主動提出辭職并與甲公司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
| B.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郭某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
| C.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終止與郭某的勞動合同的 |
| D.郭某符合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情形而與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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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C |
| 解析: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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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CD |
解析: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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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ABD |
| 解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③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題中郭某只有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后,才能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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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BCD |
| 解析:根據規定,由勞動者主動辭職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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