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計師(后備)人才評價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 《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 、 《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 2010 一 2020 ) 》 等文件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財政部 《 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 2010 一2020 年) 》 、 《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 》 ,充分發揮專業組織在人才評價中的主體作用,中國總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總協)決定開展總會計師(后備)人才評價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會計師(后備)人才評價以科學評價為核心,以促進總會計師及后備人才隊伍建設為目的,旨在推動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制度,通過開展總會計師(后備)人才評價及人才庫建設,全面提升會計人才隊伍專業素質、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為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提供面向會計專業人才的客觀、科學、公正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服務。
第三條中總協專門成立人才評價委員會和人才評價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才評價、晉級管理、入庫管理、入庫服務等人才評價及人才庫管理相關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包括首席財務官、管理合伙人、財務主管、財務總監等)以及財務管理人員。
第五條人才評價原則
(一)總會計師(后備)人才評價遵循“自愿、公開、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根據申請人的道德品行、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崗位成績等方面的總分值確定其專業等級。專業等級設為三級,分別為運營級、管理級、戰略級,其中戰略級為最高等級。
(二)專業等級確定后,根據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及工作履歷確定其專業星級。專業星級設為三級,分別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其中五星級為最高星級。
(三)被評定為戰略級的人才可以申請成為中總協個人會員,被評定為運營級和管理級的人才可以申請成為中總協會計師分會個人會員,享有中總協個人會員應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人才評價標準
第六條等級評價標準
(一)人才評價的專業等級評價設定‘道德品行”、‘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崗位成績‘’等一級評價指標及若干二級評價指標,共計 100 分。人才評價委員會根據以上指標對申請人進行科學評價并按照分值標準打分后確定其專業等級,其中: 70 一79 分為運營級人才, 80一 89 分為管理級人才, 90 分以上為戰略級人才,戰略級人才為最高等級。
(二)‘道德品行”指標共 15 分,包括客觀公正、廉潔自律、愛崗敬業、堅持準則、誠實守信及個人職業道德承諾等方面。
(三)‘專業知識呼旨標共 25 分,包括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能力、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等方面。申請人需提供相關學歷證書及資質證書復印件作為受教育程度及專業能力的評價依據,外語水平及計算機水平需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或本人進行文字說明。
(1)受教育程度體現申請人的文化程度與所學專業;
(2)專業技術能力體現申請人的業務知識及專業水平;
(3)外語水平體現申請人掌握一門或多門外語語種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書面表達及翻譯水平;
(4)計算機水平體現申請人在財務信息化應用、主導并參與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使用計算機網絡操作系統及相關辦公軟件等方面的應用水平。
(四)“工作能力’指標共 30 分,包括鉆研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組織指導能力、學習能力等方面,需申請人詳述本指標所涵蓋的內容情況。
(1)鉆研能力體現申請人在專業領域內的學術或應用能力;
(2)解決問題能力體現申請人解決工作中專業且復雜問題的能力;
(3)創新能力體現申請人在工作中的創新意識,以及主導或參與本單位財務管理創新工作的實踐;
(4)組織指導能力體現申請人領導、激勵、組織協調團隊成員的能力;
(5)學習能力體現申請人的知識更新程度及參加培訓情況。
(五)“崗位成績’指標共 30 分,包括申請人所在單位規模、工作成果、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獲獎情況(合榮譽)、履職能力等方面。獲獎情況由申請人提供相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或其他表彰類、優秀代表性質的證書復印件,其他方面由申請人如實描述。
第七條星級評定標準
(一)根據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及工作履歷,每一專業等級設置三個專業星級,三個星級分別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其中五星級為最高級。
(二)三星級人才須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3 - 10 年。
(三)四星級人才須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11 - 19 年,且從事財務主管、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副總經理及以上職位滿5年。
(四)五星級人才須從事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20 年以上,且從事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副總經理及以上職位滿 10 年。
第八條 申請流程
申請人在符合相應人才評價的條件下,可以個人直接向人才評價委員會指定授權機構提出評價申請,也可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推薦參加人才評價。
第九條 申請人才評價需提交本人如下材料:
(一) 《 人才評價申請人綜合情況申報表 》;
(二) 《 總會計師(后備)人才庫信息錄入工作單 》 ;
(三)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相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或其他表彰類、優秀代表性質的證書復印件;
(五)人才評價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與人才評價。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受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與人才評價。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受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
(三)進入國家誠信及財務方面黑名單。
第三章 晉級評價
第十一條被評價為各等級和星級的入庫人才,除戰略五星級人才以外,其余等級、星級人才可每兩年自愿申請一次晉級評價,晉級評價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二條申請晉級評價須重新提交完整的入庫資料。
第四章證書管理
第十三條經人才評價委員會評價為各等級和星級的人才,由中總協頒發相應級別的 《 人才評價證書 》 。
第十四條 《 人才評價證書 》 實行一人一號的編號管理制度,統一納入人才庫進行服務和管理,證書可在中總協官網(網址:)進行查詢驗證。
第十五條入庫人員因受到刑事處罰被退庫處理,已取得證書作廢。
第五章人才入庫
第十六條經人才評價委員會評為各等級和星級的人員,在“總會計師(后備)人才服務平臺”(網址:)進行為期 7 天的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公示期結束后 1 個月內完成入庫工作。
第十七條入庫期間,如對入庫人員的相關信息材料有重大質疑,可向人才評價委員會提出相關證據或理由,人才評價委員會將對入庫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重新審查。
第十八條被舉報并核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入庫人員,按照相關罰則進行處理。
第六章 罰則
第十九條 被評定為備等級和星級人才的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將取消其申請資格或已取得的 《 人才評價證書 》 ,退庫同時并在人才庫內公示:
(一)在人才評價過程中,使用偽造證書、虛假證明或其他虛假材料。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者。
第二十條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對入庫人才進行降級處理,重新換發 《 人才評價證書 》 并在人才庫系統內公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 全套 | PCMA證書:含報名費、考試費、培訓費、教材費 | 1860 |
購買
|
|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 管理會計師通關班 | 專業能力培訓通關班:(含教材費、考試費、基礎課程、實操課程、考前沖刺直播課程、答疑輔導、強化模擬考試題庫) | 2260 |
購買
|
| 管理會計概論 | 專業能力培訓特色班:(含教材費、考試費、基礎課程、實操課程、考前沖刺直播課程、答疑輔導、強化模擬考試題庫) | 2260 |
購買
|
|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 專業能力培訓特色班:(含教材費、考試費、基礎課程、實操課程、考前沖刺直播課程、答疑輔導、強化模擬考試題庫) | 2260 |
購買
|
| 預算實務 | 專業能力培訓特色班:(含教材費、考試費、基礎課程、實操課程、考前沖刺直播課程、答疑輔導、強化模擬考試題庫) | 2260 |
購買
|
| 成本管理 | 專業能力培訓特色班:(含教材費、考試費、基礎課程、實操課程、考前沖刺直播課程、答疑輔導、強化模擬考試題庫) | 2260 |
購買
|
|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 科目 | 版本和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 管理會計概論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 預算實務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 成本管理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 2門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240 |
購買
|
| 3門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360 |
購買
|
| 4門全套 | 模擬考試: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480 |
購買
|
| 科目 | 版本和介紹 | 價格 | 購買![]() |
|---|